如果可以選擇死法
1兒女成群在床邊含笑而終
2在酒吧與人爭執,我徒手打死一個雜碎,他兄弟趕來,我們一起在馬路上被疾駛的貨車全部輾斃
3馬上風
毫無疑問,我會選2
照片中人叫Chet baker,在30-40年代爵士圈稱做「白人的驕傲」,因為他能吹能唱,在滿是黑人的地盤,備受尊重,他的名曲盛多,但通俗的只懂天才雷普利的「my funny valentine」,他才華驚人,最後在一個爛酒吧前,聽說是被打死,聽說墜樓,總之非常符合他的人設
選三死法的人,在另一頭的朋友圈太丟臉了,選一可以接受,但無趣,所以必定必然選二,至少打死一個雜碎,然後我要瘦一點